答: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證100 指數的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新股(首次公開發行或增發)、債券,以及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允許本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如股票指數期貨等),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xml:namespace>
本基金投資于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90%-95%,投資于中證100 指數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的資產不低于股票資產的90%。現金、債券資產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證券品種占基金資產比例為5%-10%(其中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