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xml:namespace>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 基金份額持有人在贖回基金份額時,基金管理人按先進先出的原則,即對該基金份額持有人在該銷售機構的基金份額進行處理時,申(認)購確認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額先贖回,申(認)購確認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額后贖回,以確定所適用的贖回費率和后端申(認)購費率;
4、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時間以內撤銷。